園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評選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國知發運字〔2019〕2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為做好園區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組織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凡是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中國專利獎評選: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
(二)專利權有效,在申報截止到日前無法律糾紛;
(三)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
(四)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五)一項專利作為一個項目參評;
(六)相同專利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2項。
二、組織推薦
(一)推薦渠道
1. 省知識產權局推薦,省局將從第十一屆省專利項目獎的參評項目中遴選優秀專利項目,推薦參加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評選,不再另行組織申報;
2. 南京市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知識產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推薦;
3. 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自薦,自2019年起,每家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每兩年可自薦1個項目參評;
4.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推薦,其中同專業領域的兩名院士可聯名推薦1項本專業領域的發明專利,每位院士僅限推薦一次。
(二)推薦程序
1.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推薦的項目由其推薦單位直接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
2. 省知識產權局推薦(從省專利項目獲獎項目中選擇,參考通知“關于開展第十一屆江蘇省專利項目獎評選活動的通知(鏈接))的項目由省局直接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
3. 蘇州市知識產權局推薦的三個名額將根據省局專利獎和去年蘇州市專利獎獲獎情況擇優選擇,到時會通知相關企業申報。
4. 院士、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請于2019年5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包括推薦函紙件和電子件各1份、每個推薦項目資料電子件1份,推薦函中“2.各項目公示情況說明”統一填寫“由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公示”),報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地址詳見附件省局通知),由省局審核公示后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
5. 通過園區知識產權局推薦名額進行申報的,園區知識產權局將進行統一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進行擇優推薦,優先推薦標準:上市企業、中國500強企業、2018年蘇州市優秀專利獎獲獎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優秀企業等。
三、注意事項
1. 申報省專利項目獎,以及通過園區知識產權推薦申報中國專利獎的企業,均需按照中國專利獎的要求向園區遞交電子及紙質申報材料。受理單位: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月亮灣路10號慧湖大廈A座10樓)6號窗口,截止時間4月29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聯系人:
許 春 67068094,xuc2@sipac.gov.cn
郝倩云 67068093,haoqy@sipac.gov.cn
2. 電子材料要求:一個申報項目制成一個獨立的文件夾,以專利號命名,例如“ZL20121002****.*”,內部存放中國專利獎申報書、附件材料、授權文本;申報書為Word2007 文檔格式,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后未更改格式,以“ 專利號+ 申報書” 作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報書”;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個PDF 文檔,以“專利號+附件”作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授權文本為PDF 文檔格式,以“專利號+授權文本”作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授權文本”。
紙質材料要求:內容與電子件需一致,一式一份,加蓋企業公章,平裝訂。
3.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的推薦渠道,區內院士、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自薦的項目請填寫備案表(附件2),只需電子檔,報工業園區知識產權局,xuc2@sipac.gov.cn。后續省、市、區將聯合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4.《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中國專利獎申報書》等請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中國專利獎”專欄了解、下載。
蘇州工業園區知識產權局
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