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主體有哪些?
(一)本通知所稱名單是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廳聯財函〔2024〕248號)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高新技術企業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先進制造業企業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進入2024年度名單的企業,應在2024年內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企業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銷售額及制造業產品銷售額均不含增值稅。制造業行業屬性判定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中“制造業”門類(C類)。
2.對于企業委托外部進行生產加工,本身不從事產品的生產加工,相關銷售額不計入制造業產品銷售額;受托企業滿足本通知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受托企業的加工費可計入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銷售額。
3.企業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申請材料,一次申報且審核通過后按規定時限享受政策。
二、申報流程和時間節點是什么?
(一)系統填報。申請列入名單的企業應于每個月10日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中申報,生成帶有火炬中心水印的申報表,申報表需打印、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材料提交。請于每個月20日前打印申報文件一式一份送至企業發展服務中心5號窗口(旺墩路168號市場大廈2樓5號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三)查詢進度。企業可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相關情況,在當期一并計提前期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注意事項:
(一)企業進入網站如無法申報,考慮以下三種情形,待認定后補充申報:
1.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寫的行業非制造業;
2.非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3.2024年度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需等到重新認定公布確認后再次申請。
(二)申請進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最晚應在2025年4月10日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申請。